(1)中国籍申请者:
1、1份用德文或英文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德国签证申请表,须含有《居留法》第54条的告知书。并使用网站已提供的电子签证申请表。
2、2张近期的生物识别证件照片(格式: 见网站照片样板)。不接受任何精修过的照片。
3、有效的旅行护照(亲笔签名并至少有两页空白页面)。护照有效期须至少超出签证有效期三个月。
4、护照信息页复印件1份。
5、经海牙认证/双认证的结婚证和子/女的经海牙认证/双认证的出生证明;若子/女的配偶在德国工作,还需提供子/女的德国结婚证书或经过海牙认证(或双认证)的中国结婚证书,子/女的经海牙认证/双认证的出生证明。
6、子/女及配偶(如适用)护照和居留证复印件。所有包含入境信息的护照页(签证、旅行印章等)都必须复印。
7、子/女及配偶(如适用)在德户籍登记证明(申请时距户籍登记证明签发日期不超过6个月)。若在德国还没有户籍登记地址,请参阅“长期居留常见问题”。
*8、生活来源证明。
*9、足够的居住面积证明。
*10、居德充分的医疗保险证明。只提供旅行医疗保险是不够的。
(ps:8、9、10为针对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的个性化材料。)